匡某是雨湖区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名普通职员,平时就喜欢吹牛。一次偶然的机会,匡某认识了在湘潭市经商的老板许某,平时喜欢吹牛的他,在“老板”面前怎么可能会说自己是一个普通职员呢?所以,匡某向许某谎称,自己是某退休副市长的侄儿,家里很多亲戚在政府上班。

    说者只是为了满足下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多想。可听者却有意,当时许某的姨妹子刚大学毕业,一直在为找工作的事犯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许某便请求匡某为其姨妹子找份“公务员工作”,并说钱不是问题。

    说谎与行骗,本来就是一对好兄弟,善于说谎吹牛的匡某,这次果断的答应了许某的请求,许诺只要有钱,帮忙找份工作并不难。

    很快,匡某便拿到了许某给的5000元“活动经费”,匡某收入囊中后,又以向领导请客吃饭、赞助送礼为由,8次向许某共计要了20万余元。这些钱一部分被匡某拿去还了欠款,一部分用来吃喝玩乐。

    钱给出去这么多了,但姨妹子的工作却一直没有进展,许某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报了警。

    去年7月,匡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岳塘区法院一审以匡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后,匡某不服上诉。不久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