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31日至1991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1年4月4日至1993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1993年后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第七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人物评价
叶选平担任广东省省长时,把主要精力放在全省经济工作的宏观调控和长远发展的策划上,对于省里的具体事物,他越来越放手让其他副省长分管。在党的“七中全会”期间以及外省一些负责人来参观考察时,有人问叶选平怎么可以这样清闲,不像外省的负责人那样忙得要死?叶选平说:“我是懒人哲学,具体事由其他副省长去干。”还说:“在企业工作时,有人说我对小事抓得太细,抓大事的魄力不够。到省里以后,我就一直琢磨,不要把大事给耽误了。”
在他身边工作的人员,在评价叶选平处理重大问题时,认为他站得高,看得远,能把握大局,有其父叶剑英之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