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先生的第三个办法是去朋友介绍的贸易公司,而这也是让他最心动的一个选项。据G先生的朋友介绍,这家贸易公司“是真的在做进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做点倒钱业务”,相当于“帮忙在贸易里带了一笔资金”。但是有两个缺点,第一,资金不是一步到位,只能帮忙转到香港,反正境外没有资本管制,G先生自己再处理后续汇款便是;第二,也是G先生的焦虑所在,资金要先打给贸易公司。

G先生猜测,贸易公司在境外购置商品,本有资金申请,也许是对某单贸易进行的价格变造,也许是为他的1000万进行一笔“虚假贸易”,也许是通过贸易公司自己境内外主体腾挪。只是这些再详细的问题,G先生得不到解答。

由于资金不肯脱手,G先生的朋友给了他一个“偏方”:去趟澳门都搞定。

据G先生自己口述,办法一是把钱打到银行卡(借记卡)里参加足球场VIP客户的换筹,然后再通过掮客帮助安排筹码从“死筹”变成“活筹”换回资金,但不原路返回银行卡中;办法二是在足球场配套的店铺和当铺刷卡购买名牌手表或首饰后当场典当套现;办法三是找找看是否还有过去那种去澳门的汽艇偷渡(据说一次8000元人民币,但被抓到会很惨),自己把现金带到境外。

当然,以上三种方法,鉴于G先生和笔者都未亲身去澳门摸底,都无法证实或证伪。只是近期澳门金管局出了一系列截杀足球场洗钱的监管措施,似乎隐约透露了G先生所述的前两条在监管趋严前行得通。

除了上述相对常用的四条“路子”,G先生告诉笔者,他在广求门路的过程中还听说了一些操作性弱但颇为另类“有趣”的办法。第一,是在巴拿马等地注册一家BVI结构的离岸公司,通过第三方把账面资金以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点搬出去;第二,是购买在本地募集的美国房地产基金,可要求投资期满后以美元形式留在国外。

更有“意思”的一个办法是,最近新闻 今日新闻,据一名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工作的香港员工说,早年曾有朋友来内地推销过一种在港发售的保险产品,价格很高,且一可退保、二可更换受益人。换句话说,当投保人或更换后的受益人到了香港并按合约退保,就可以在境外把保费“洗出”